高級海員限制范圍
發布時間:2019/3/5 15:42:51

報考適任證書的五不能

一、機工水手不能直接報考駕駛員和輪機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已獲得水手、機工適任證書的船員要報考駕駛員和輪機員,必須具有航海類中專及以上學歷或2年航海類相關的專業職業教育。

二、持有丁類適任證書的駕駛員和輪機員報考丙類證書有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和主管機關的文件要求,凡丁類適任證書持有者,報考丙類適任證書者必須具有航海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或兩年航海類專業職業教育。(於1998831日前獲得丁類適任證者不受學歷限制)。

三、持有內河和漁船適任證書的駕駛員、輪機員報考丙類適任證書的駕駛員、輪機員有說法(於1998831前獲得內河和漁船適任證者暫不受學歷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和有關文件內河和漁船的駕駛員、輪機員必經具有航海類中專及以上學歷或二年相關的航海專業職業教育才能考報相應的丙類適任證書。

四、不經過特殊培訓,實習不能上特殊種類船舶

無論持有那類適任證書,要上特殊種類船舶任職必須經過特殊培訓,合格后需進行定期實習,方能在特殊船舶上任職。一般需要實習3個月。

五、五年內不足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不能更換新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要求,持有適任證書者五年內必須具有不少于12個月與其適任證書所載適用范圍相應的海上服務資歷且安全記錄良好,方能更換新證。